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害虫低龄盛发时施药,兑水50-60千克/亩搅匀后喷雾或泼浇。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混灭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水稻叶蝉、飞虱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施药一周前后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2、不得在烟草上使用,以免引起药害。该药有蔬果作用,宜在花期后2-3周使用。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4、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脸、手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后应切底清洗器械,不得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蜜蜂及水生生物有毒,对赤眼蜂等天敌有害,注意保护。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送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若不慎溅到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中毒应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可用阿托品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