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虫低龄盛发期施药,兑水50~60公斤/亩搅匀后喷雾或泼浇。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混灭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水稻飞虱、叶蝉有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应放在阴凉干燥处。2.不能在烟草上使用,以免引起药害。该药有疏果作用,宜在花期后2-3周使用。3.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7. 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8.本品对蜜蜂及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应放置在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