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出齐,处于旺盛生长期到开花期前,有较大叶面积能接触较多药液时,根据杂草生长情况亩用本剂0.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芽后除草剂,用于防除甘蔗、果园、茶树、桑树、橡胶树、林木、剑麻杂草,对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及二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田。
2.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
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后5天禁止割草、放牧、翻耕等。
7.本剂遇土易钝化失去活性,配制药剂时不能使用浑水尽量使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4.尚无特效解毒剂,需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用塑料容器贮存。
2.远离儿童、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本品易燃,应注意防火。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