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期,茎叶喷雾1。
2、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 |
产品性能 | 1. 本品主要成份是N-(膦酸甲基)甘氨酸,为低毒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作用,杀草谱广。
2.本品主要用于防除甘蔗、茶园、果园、剑麻、林木、桑园、橡胶园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注意事项 | 1.对多年生恶性杂草,在第一次用药后1个月再施1次药,才能达到理想防治效果。
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3.喷药后要隔5天才能播种。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耕翻、割草等。
4.在晴天,高温时用药效果好,喷药后6-8小时内遇雨应补喷。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本品不可与其他农药混配使用。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1.若皮肤、眼睛不慎接触到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若误服本剂,立即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储存于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将本品保存在小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应与氧化剂、酸、碱物质分开存放。
4.搬运作业时注意个人防护,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雨天不宜运输。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同,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