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叶面接触处理剂,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使用时必须喷洒在杂草茎叶上才有效,切勿喷洒到作物绿色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处理可防除常见的杂草,对一年生、多年生杂草有效,可应用于果园、茶园、桑园、林带、橡胶园等林果园中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1.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以免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
2.药液如有结晶,充分摇匀溶解后施用不影响药效。
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温暖天用药优于低温天气用药效果。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