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用本品时应视杂草生长情况而定,均匀全面喷雾,一年生杂草每亩用药剂量为750-1000克;多年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能,通过杂草、稻茬,茎、叶吸收传导至植株,直至根部,中毒腐烂枯死,能够防除茶树、甘蔗、果园、剑麻、林木、桑树、橡胶树园内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耕;药后6小时内如遇大雨会影响药效,酌情补喷。
2、药液请用清水、清河水配制,不要用浑浊泥水、污水,否则影响药效。
3、施用本品时,应注意清洗用具,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禁止与杀虫剂混合施药。
4、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等;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本品不宜与铁器接触,在存储和使用时请用塑料容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