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水稻螟虫卵孵初盛期施药。
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田间卵量骤升期施药,棉花蚜虫蚜株达30%时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兼有杀卵作用。主要适用于防治水稻螟虫、棉花蚜虫、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5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