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棉铃虫百株卵量骤然上升,达到15-20粒以上,或者百株有幼虫5-10头时用药。用在水稻上,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植物上有较好的渗透性。 |
注意事项 | 1. 该产品在水稻和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4天和25天。
2. 该产品在水稻和棉花上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处理剩余农药和废容器时,注意不要污染环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如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泄(清醒时才能引吐),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医。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也可用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及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