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但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可防治蔬菜、玉米、林木、茶树、桑树、果树、烟草、棉花作物上的多种鳞翅目、半翅目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茶树5天、苹果树7天、甘蓝5天、烟草5天,棉花1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茶树1次、苹果树4次、甘蓝4次、烟草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对症治疗。有效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避免污染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