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不慎使用会引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低残留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效,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其作用机制为胆碱酯酶抑制剂。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果树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烟草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蔬菜为6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茶树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棉花为15天。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可用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