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 2、本品宜在害虫卵孵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对光不稳定,叶面喷雾残效期短,残留危险性小。可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玉米玉米螟、果树蚜虫、螨、食心虫,蔬菜菜青虫,茶树、林木、烟草上的食叶害虫。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