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剂对光敏感,应选择在阴天或阳光不强烈时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外观为均相油状液体,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光不稳定,对水和酸性介质较稳定。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茶叶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5天;果树(苹果)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0天;蔬菜如青菜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6天;大白菜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6天;甘蓝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5天;烟草上使用每茬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5天;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的防护服。配制药液应使用中性的清水配制,不宜使用碱性水配制药液。以免降低药效。不宜与草木灰混用。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高粱、大豆、瓜类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后用肥皂与清水清洗。施药后用完的包装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处理。剩余的残液不得倒入河塘中,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中清洗。
4.本品对鱼、鸟、蜂、蚕及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使用时应注意。
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施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使用时如接触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有不适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如发生中毒现象立即携本标签请医生诊治。阿托品和解磷毒是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用遮光性好的容器贮存并置于干燥、通风、避光的库房中,避免与碱性介质同贮同运。严防潮湿与光线照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