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传导,引起一系列急性中毒症状,直至死亡。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时,要使用专用起盖器按指定的方向旋转,打开密封盖。剩余药液和包装物,不可另作它用或随便丢弃。
2.开启包装物时要穿胶鞋和防护服,戴手套和防毒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或接触皮肤。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
3.泄漏时应及时采取堵漏、关阀断源、围栏封堵、回收等措施。
4.当发生火灾泄漏应采取关阀断源、堵漏、停产、围火隔离,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或用沙土、淋湿的棉被、麻袋能灭火,不得用水灭火。
5. 不得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包装物或操作和防护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一般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度中毒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一旦中毒用阿托品1毫克~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克~1.2克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见光易分解,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避光处。
2. 贮运时,严防雨淋、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3.装卸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具,轻搬轻放。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