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柑橘树潜叶蛾、棉花红铃虫、蔬菜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果树梨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中等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但无内吸传导。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天敌、鱼虾、家蚕、蜜蜂等毒性高,使用时勿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和养蜂场所等。施药后,禁止残液倒入河流,禁止器具在河流等水体中清洗。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此药。
6.本品对螨类无效,在虫、螨并发时,要与专门的杀螨剂配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肌肉震颤、瞳孔缩小、抽搐、大小便失禁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