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幼虫3龄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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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持效期较长,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作用,适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树等农作物上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不得在茶树上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洗眼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则请立即 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