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花在蚜虫、红铃虫卵孵盛期用药,每隔7-10天用1次。柑橘在新梢放梢初期用药,隔7-10天用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广谱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同翅目、鳞翅目幼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入河塘。施药要均匀、周到。
2.不可碱性农药。蚜虫和红铃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应尽量混用和轮用。茶树禁用。
3.开启包装物和使用时,应戴口罩穿防护服,使用完毕,应立即清洗接触部位,使用器械应用清水清洗2-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阴凉干燥处保存,勿受潮。远离明火和热源。
2.不能与食物、饲料混放,远离儿童。
3.装卸农药时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把农药放在其它重物的下面,以免压碎农药包装,同时还要防止农药从高处摔落。装发前,锤平运输车上凸出的钉子,铁皮,木楔,以免戳破农药包装而引起渗漏。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