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柑橘潜叶蛾的防治:用本产品配制成10000-20000倍药液(10-20毫克有效成分/千克)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谱广。适用于棉花、果树、蔬菜等作物的害虫防治。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和最多使用次数:棉花7天,3次;蔬菜12天,3次;果树14天,3次;柑橘7天,3次。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
3 禁止在茶树上施用,茶园附近慎用。
4施药要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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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本制剂属中等性农药,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使用时特别注意安全防护。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若发生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远离火源的库房中,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贮运时,严防潮湿河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