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柑橘潜叶蛾,本品应在各季新梢放梢初期喷雾施药;防治蔬菜田蚜虫,在菜蚜盛发初期喷雾施药;防治菜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天敌无选择性,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效果较好,对同翅目、直翅目、半翅目等害虫也有较好效果,但对螨类无效,主要起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蔬菜、果树等作物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夏季5天、秋冬季12天;在果树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柑橘树、棉花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都为3次。
2、蚜虫和棉铃虫等害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得用于茶树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远离热源和火源,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防挤压和倒置。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