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低龄幼虫发生期使用本品兑水对作物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天敌无选择性,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效果好。对同翅目、直翅目、半翅目害虫也有较好效果,但对螨类无效。 |
注意事项 | 1 在柑桔、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是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
3 禁止在茶树上施用,茶园附近慎用。
4施药要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万一误服,请多饮水,并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3、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4、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5、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