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柑橘潜叶蛾:在各季新梢初期施药,隔7-10天再喷一次;
2、果树梨小食心虫:于虫卵孵盛期,卵果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对同翅目和鳞翅目幼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2、本品对鱼虾有毒,不得在鱼塘、河流和湖泊中清洗药械,空容器不得挪作它用。对蜜蜂、家蚕毒性大,使用时不要污染桑园和养蜂场所。
3、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混用,以免分解失效。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本品禁止在茶叶上使用。
5、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就医。
3、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就医。
5、误服急救:不能催吐,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和儿童不可触及之处,加锁保存;远离明火、高温;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