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于小麦分蘖盛期(4-5叶期)至拔节前、阔叶杂草3-5叶期施药。
2、本品宜于玉米田在播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主要用于苗后茎 叶处理,防除小麦、玉米、水稻田等禾本科作物田中的播娘篙、藜蓼、荠菜、问荆、苦买菜、刺儿菜、苍耳、田施花、马齿苋等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要严格掌握施药时期,小麦和水稻秧苗在4叶期前和拔节之后或在玉米6叶期以后不宜喷药,否则会发生药害。
2、应当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减压使用,禁止使用弥雾机和超低容量喷雾,喷雾器最好专用。
3、使用时注意风向,在100米以内已种植了阔叶作物或下风向有敏感作物的玉米田不得使用该产品。
4、本品不能与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酸、碱性物质接触,不宜与种子、化肥一起混放。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