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瘟病等病害发生前或初期开始施药。在水稻上每季施用次数为2次,施药间隔期为1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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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适用于防治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多种病害。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果树中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香蕉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花生上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油菜上安全间隔期为4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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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晕、恶心、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