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推荐剂量施药,应注意均匀施药。本品在防治果树病害时喷雾,在发病初期喷第一次,以后每隔10-15天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其作用机理为干扰病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对作物具有保护、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可用于叶面喷雾、种子处理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在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防治花生倒秧病,在齐苗时喷雾1次;用在麦类上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用于棉花苗期病害做拌种处理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用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防治油菜菌核病时安全间隔期为4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汞制剂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
4.废弃的容器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在远离住宅和水源的地方深埋或在专用炉中进行焚烧处理。
5.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若不慎进入眼睛,要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中毒症状为头昏、恶心,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解毒,在医生
的指导下,口服或肌肉注射,用量为0.5-1毫克。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