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病害发病初期施药,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收杀菌剂,对于囊菌的某些病原菌和半知菌类的大多数病原菌有效。对防治果树病害、花生倒秧病、麦类赤霉病、棉花苗期病害、水稻稻瘟病、纹枯病、油菜菌核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无特效解毒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