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喷药后水稻上会有轻微药斑出现,必须按规定浓度和用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防治水稻纹枯病的特效药剂,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保护和治疗作用,能抑制纹枯病菌菌核的萌发,防止病菌侵入水稻植株。在已被侵害的水稻植株上能抑制病菌菌丝的生长,抑制病害向上部叶鞘及叶片蔓延和扩展,并能杀死已侵入水稻的纹枯病菌,减少菌核的形成。本品有较长的药效期,在规定用量下,一般药效期可达10-15天。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水稻分蘖末期前使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一般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分蘖末期或圆秆拔节期施药。
3.切勿以喷撒过本品的田边杂草喂养牲畜。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不可与碱性药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或碱性药剂如硫酸铜等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痉挛、昏迷。
本品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中毒后损害中枢神经和心、肝、肾等器官。皮肤接触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口服中毒,需迅速洗胃和催吐,可吃大量蛋白或牛奶解毒,解毒剂可用二巯基丙磺酸钠,注意防止脱水、保护心、肝、肾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