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
2. 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加工车间内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加工工作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物,避免污染水源。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