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飞虱、叶蝉发生初期使用,施药时要使药液均匀喷至植株各部位。
2. 某些水稻品种等对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抑制了虫体胆碱酯酶活性,使之乙酰胆碱堆积中毒而死亡。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短,一般只有3-4天,对稻飞虱、叶蝉有效。 |
注意事项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神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急救,解毒剂:可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2.吸入:将患者置于空气清新处平躺并保温,若患者停止呼吸,应拨打急救电话。并进行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对口式)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急救。
3.眼睛溅入:撑开眼睛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应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4.皮肤粘附,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