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防治水稻稻飞虱、稻叶蝉在低龄若虫期施药,加水50~60公斤/亩均匀喷雾,并保留田水3~5厘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低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速效性,对防治水稻叶蝉、飞虱具有击倒较快、杀伤力较强的特点,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稻叶蝉。 |
注意事项 | 1、红糯稻品种对本剂敏感,在分蘖末期使用要适当减少用量浓度。2、对蜜蜂高毒,不宜在花期使用。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严禁与碱性药物混用。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8、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抢救,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