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药,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抑制了虫体胆碱酯酶活性,使之乙酰胆碱堆积中毒而死亡。速效性好,持效期短,一般只有3-4天。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请按箭头所示开启本品;用完的包装不要随便丢弃,应统一回收保管,统一销毁。
2. 泄漏:疏散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相应的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3. 生产操作或农业使用时,佩戴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应该佩带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可采用安全面罩。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手防护:戴防护手套。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工作服不要带到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
4. 避免药液污染水源、河流、鱼塘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2.误食:神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洗胃急救。
3.吸入:将患者置于空气清新处平躺并保温,若患者停止呼吸,应拨打急救电话。并进行人工呼吸(最好是口对口式)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急救。
4. 眼睛溅入:撑开眼睛用清水轻缓冲洗15-20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应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5. 皮肤粘附,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
钟,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的通风,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无关人员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