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有机磷农药,化学名称:O,O- 二乙基-O-(3-氯-4甲基香豆素-7)硫逐磷酸酯。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
2、本品高毒,操作时注意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生产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防止吸入。生产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生产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如出现泄露或遗洒,应立即清扫收起,并用大量水冲刷并且不要将水流放到池塘、河流等水体。
4、加工生产过程应注意环境保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恶心、呕吐、多 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 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 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 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物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