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螨发生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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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氯杀螨剂,具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对棉花红蜘蛛、苹果树红蜘蛛、锈蜘蛛有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本品不易分解,残留量高。不宜用于茶叶、蔬菜、食用菌和中草药材等。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多汗、心悸、胸闷、视物不清以及恶心、呕吐、腹泻等,严重者出现抽搐、意识障碍,局部接触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可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治疗时应注意保护肝、肾,忌用油类泻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惊、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