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病害发生初期,采用常规喷雾法,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持效期较长,在果树皮死组织部位渗透力强。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能与铜试剂、汞试剂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及先后紧接使用。
→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作业完毕,包装不得转做它用,更不要随意丢弃,应回收处理;用施药后器械需用洗衣粉水和清水依次清洗,注意水源防护。
→本品在水稻、小麦、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均为2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慢性中毒表现为虚弱、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急性中毒表现 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肌肉抽搐,头痛、咳嗽、胸痛、呼吸困难。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对症治疗。误服者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解毒剂有二巯基苯磺酸钠、二巯基丙醇和二巯基丁二酸钠。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