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茶树螨虫发生高峰期以前、蚜虫高峰期、叶蝉入峰后(高峰前期)且若虫占总量80%以上时施药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螨剂。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 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用于棉花、水稻、蔬菜、柑桔、苹果、茶、烟草、甘薯的害虫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茶树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白菜10天、豆菜5次、萝卜5天、黄瓜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白菜4次、豆菜5次、萝卜6次、黄瓜视情况而定;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5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桃、梨、橘、杏、梅、橄榄、无花果等作物敏感,使用时应做药害试验。
3、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
4、本品对牛、羊、家禽的毒性高,喷过药的牧草在1个月内不可饲喂,施过药的田地在7-10天不可放牧。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花期施药应停止放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中毒[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触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