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棉花螨虫,一般在有螨棉株达到20%以上时施药。棉花蚜虫,一般在有蚜棉株达到20%以上时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杀螨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 |
注意事项 |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其水溶液易分解,应随配随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乐果含量:400克/升。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