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按规定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在作物播种后、杂草出苗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植物以根部和叶部吸收,逐渐传导到全株,抑制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杂草枯萎而死。可用于玉米、甘蔗、茶园、糜子、公路、铁路及森林杂草的防除,能有效地防除由种子繁殖的一年生杂草,对许多禾本科杂草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施药量应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杂草种类、密度而定,酸性、有机质含量高、杂草密度大的地块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沙土低、盐碱地及有机质含量低的地块药量酌减。
2.应选择土壤墒情较好时施药,提高除草效果。干旱天气施药应适当加大对水量,施药后及时镇压效果较好。产品有沉淀时,搅拌均匀后使用。
3.本制剂的残留期较长,对豆类、麦类、棉花、水稻、十字花科蔬菜以及杨树等浅根系树木易产生药害,避免应用。
4.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施药时应注意劳动保护,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
5.施药器具不要在池塘、水渠中清洗,以免污染其它作物或毒害其它生物。
6.施药时应选择无风天气,喷药防止漂移,防止对其他作物的影响,附近有敏感作物慎用。
7.本品每季最多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大量饮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制剂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运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并远离饮水、河流及粮食、饲料等。远离火源或热源。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