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用于棉花拌种或浸种,每季用药1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以及内吸杀虫作用,是一种用于棉花种子处理的药剂。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其它类型拌种药交替使用。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该药对人畜剧毒,只能用于棉花拌种或浸种,严禁喷雾使用。禁止用于粮食、蔬菜、果树等作物。
3、施药人员配戴好防护用品,施药时勿进食、吸烟、饮水,施药 后要洗澡更衣。
4、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严禁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对天敌及有益生物剧毒,使用时应注意避开有益生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者会出现头痛、呕吐、多汗等症状。重者
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甚至危及生命。
急救措施:
1、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2、若发生意外中毒,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专人专库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