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只准用于浸、拌种,严禁喷雾使用。
2、禁止在粮食作物及蔬菜、果树上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都有效。本品进入植物体后,受植物代谢的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氧化物,昆虫取食后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而导致中毒,直至死亡。 |
注意事项 | 1、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2、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本品。3、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类似拌种药交替使用。用药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呕吐、盗汗、无力、腹痛、流涎、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并注意保护心肌,控制肺水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