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浸种:用本品加水稀释后,在容器内浸泡棉籽12-24小时,浸泡期间用长柄工具每隔1-2小时进行翻种,浸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杀螨剂,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昆虫取食后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而导致中毒,直至死亡。用于防治棉花地下害虫、螨、蚜虫。 |
注意事项 | 1.该药对人畜剧毒,只能用于棉花拌种或浸种,不准用于蔬菜、茶叶、瓜果、菌类、中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拌种药交替使用。3.注意在肥水过大条件下,若甲拌磷用量过大,会推迟棉花的成熟期。4.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配戴口罩,操作后要更衣洗净手、脸。5.剩余药液、剩余毒物种子及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3.中毒急救电话:022-22146468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