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只用于棉花浸种、拌种,不得用于其它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高毒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薰蒸以及内吸杀虫作用,适用于棉花种子处理,防治地下害虫、螨、蚜虫。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拌种药交替使用。
3、该药对人畜剧毒,只能用于棉花拌种,严禁喷雾使用,禁止用于蔬菜、茶叶、果树等作物。
4、施药人员佩戴好防护用品,施药时勿进食、吸烟、饮水,施药后要洗澡更衣。
5、播种时不能用于直接接触毒物种。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对鱼、蚕、蜜蜂有毒。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蜜蜂和蚕有毒,施药期间在蜂群、蜜源作物花期、池塘、水源和蚕室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者会出现头痛、呕吐、多汗等症状,或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1、药液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2、若发生意外中毒,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专人专库,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