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大田使用建议在水稻破口、抽穗初期各喷雾一次。
2、亩用药液50-60公斤,均匀喷雾于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能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乙烯利经植物的叶片、果实、种子等进入植物体内,能有效地促进果实成熟。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以上,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用碱性较强的水稀释,要随配随用,不应存放。
4、本剂于干燥天气使用,效果最佳,如遇雨应补喷药液,当温度低于20度时要适当加大使用浓度。
5、乙烯利原液能与金属容器发生反应释放出氢气,腐蚀金属容器。遇碱会分解释放出可燃易爆气体乙烯。在清洗、检查、选用贮存容器时必须充分注意。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额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应用大量清水催吐,并持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