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 1次,可连续用药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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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能抑制病原真菌菌丝、芽管或吸器的正常生长,阻碍纺锤体的形成和核酸的合成。本品可广泛用于防治果树、水稻、棉花、麦类、油菜、花生上的纹枯病、稻瘟病、赤霉病、菌核病。 |
注意事项 | 1.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2次;小麦安全间隔期20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2次;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3次;在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1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2次。
2.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