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防治麦类赤霉病,在始花期喷药。使用时,按每亩所需用药量兑水50千克,搅拌均匀后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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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对子囊菌和半知菌有效,对卵菌和细菌引起的病害无效,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主要作用是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苹果树28天;柑橘树30天;葡萄树21天;香蕉树35天;油菜41天;花生20天;小麦28天;水稻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小麦上使用1次,油菜、葡萄、水稻上使用2次,柑桔树、苹果树、香蕉、花生上使用3次。棉花拌种用药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及铜制剂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有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
6、本品用于拌种时,拌药后的棉花种子应做明显标识,不可食用或用于饲料,也不可与普通种子混放储运。
7、稀释的药液暂时不用静置后出现分层现象,需摇匀后使用。
8、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3、如发生中毒,不能引吐,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