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上述作物发生病害期间施药,兑水50千克喷雾。麦类、水稻还可以泼浇,棉花拌种要均匀。视病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它对子囊菌、半知菌和担子菌中许多真菌具有良好的生物活性,其兼具有治疗和保护作用。能有效地防治麦类赤霉病、水稻纹枯病、稻瘟病、棉花苗期病害、油菜苗核病、果树病、花生倒秧病。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水稻30天,麦类20天,花生20天,果树28天,油菜4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水稻、油菜、麦类2次,花生、果树3次。
2、本品不可与铜制剂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指导下进行。
6、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包装袋子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症状,如接触皮肤时,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吸入速到新鲜空气处休息。如施药人员发生中毒,洗净后在阴凉处休息、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