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期用药,视不同作物和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3次,每次用药间隔7-10天。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用于防治棉蚜、棉红蜘蛛、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蚜虫、森林松干蚧、松毛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4天,每季作物用药最多2次。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原药高毒),施药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并严禁饮食和吸烟。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
3、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混用。
4、施药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并禁止他用。
5、本品防治松干蚧、松毛虫时,应尽量避开7-8月的高温季节,以免松叶产生药害。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 轻度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重者肌肉震颤、瞳孔缩小、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2、若不慎吸入、误服发生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分噻嗪、利血平。3、药液沾附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和热源,并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管。运输时要防潮、防水,搬运时要轻搬轻放,不可倒置。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