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螨及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时每亩用药62.5-100克喷雾使用。2、本品用于防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中毒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 酯酶的活性。用于防治棉花、森林、水稻、小麦等作物上的螨、蚜虫、松毛虫、飞虱等害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毒性高,严禁在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
痛、呕吐、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腹泻、口吐白沫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洗胃、催吐、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清醒时才能引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23-7227293。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