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发生初期或高峰期使用。
2、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对蚜虫和刺吸式口器的害虫都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定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内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2、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