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虫害发生期施药
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棉花、水稻、小麦、森林等作物虫害的防治,尤其对防治蚜螨有良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螨、蚜虫害发生期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水稻上施药2-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小麦上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身体暴露部分,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
3.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混用,随用随配,以免失效,使用时先加药后加水。用于防治松干蚧时,应避开7-8月份的高温季节,以免对松叶产生药害。
4.本品对畜、禽、蜜蜂、鱼和水生动物有毒,使用时应远离畜禽、鱼塘和蜜源植物,施药后不得在水塘里清洗药械。
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不得使药液飘移至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等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上。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立即引吐,并携包装容器连同包装说明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进行洗胃。3.如发现中毒症状,可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定进行肌注,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和热源。本品易燃,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防止雨淋和日晒。本品不得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贮存。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