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害虫低龄期发生高峰阶段或螨虫发生量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杀螨剂,对害虫、害螨击倒力较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氧乐果对抗性蚜虫有较强的毒效,在低温下仍能保持较强的毒性,特别适于防治越冬的蚜虫、螨类。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水稻、小麦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防治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时,稀释倍数在1500倍以下对本品敏感,使用时要先做药害试验,才能确定使用浓度。
3.处理本品时要穿戴好劳防用品,喷雾时应在上风,戴好口罩,勿吸入雾滴。用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
4.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随用随配,以免分解失效。使用时先加药后加水。本品防治松干蚧时,应尽量避开7-8月的高温季节,以免对松叶产生药害。
5.本品易燃,严禁火种。
6、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施药,避免药液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或杀螨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