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在蚜虫发生初盛期施用,防治鳞翅目等害虫需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具有内吸性。外观为淡黄色至棕红色稳定均相液体,无明显的悬浮物和沉淀物。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螨,森林松干蚧、松毛虫,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小麦作物上防治蚜虫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防治飞虱等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防治蚜虫等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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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根据临床表现中毒症状分轻度、中度、重度。急性轻度中毒 :头晕 、头痛、恶心、呕吐、多汗、全身无力等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在50~70%。急性中度中毒:除上述轻度症状以外 ,尚有肌束震颤 、瞳孔缩小、大汗、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在30~50%。急性重度中毒:除上述中度症状外,尚出现大小便失禁、肺水肿 、呼吸困难 、神志昏迷等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在30%以下。
抢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特效药治疗 :阿托品、东莨菪碱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磷定等), 在清除毒物同时,立即给予足量特效解毒药。 一般轻度中毒,可单独给予阿托品或胆碱酯酶复能剂。中度或重度中毒两种特效药并用,对胆碱酯酶复能剂效果不佳者,以阿托品为主,严重中毒应送医院抢救。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上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