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传导。药效受温度的影响较小,在气温较低时用药仍有良好的效果。中毒机制是抑制昆虫胆碱酯酶的活性。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2、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高温,保证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2、本品有毒、可燃,请轻取、轻放、严禁火种,避免碰撞、跌落、泄漏。3、贮于远离人、畜以及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